隐瞒接触史,成武这名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被判

3月1日上午,成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该案由成武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主持审理。

事件回顾:

1

1月9日

田某某乘坐D次火车从荆州前往汉口,同日乘坐T次火车从汉口返回成武家中。

2

1月20日

田某某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后分别到本村卫生室、大田集镇中心卫生院、医院就诊,期间故意隐瞒其武昌、汉口接触史。

3

1月26日

田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致医生、护士及同病房病人共30余人被隔离。

4

2月8日

田某某在医院治愈出院。随即,公安机关对田某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继续对其采取隔离措施。

5

2月23日

田某某被解除隔离。

6

2月24日

成武县公安局以田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

2月26日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向成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

3月1日

成武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人民日报:故意隐瞒就是当病毒的帮凶!

疫情当前,如实报告、配合隔离、严格遵循“公众预防指南”,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对社会负责。故意隐瞒病情和个人行程,自己可能错失对症的诊断治疗,是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对家人朋友来说,隐瞒病情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当前,医护人员十分辛苦,各地人手紧缺,在这个时候因为故意隐瞒,造成他们被隔离无法工作,还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的大局。

疫情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如果故意隐瞒病情,就是敌我不分,有意无意地当了病毒的帮凶,坑了家人坑了同胞坑了社会。为了自己,为了亲朋好友,为了整个疫情防控,千万别做这种荒唐事!

(记者大力德银祝潇编辑左海燕审核王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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