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作7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单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规定,经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个,具体岗位信息见《单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安排,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四)符合岗位其他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单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个人申请时间为年4月18日-年4月20日,每人仅限申请一个岗位。
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