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新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企业可申领以工代训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樊珊菏泽报道

6月3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年,菏泽市将继续执行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类行业”的大型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据了解,“以工代训”是菏泽市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稳岗扩岗的一项重要政策支持。年度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人员范围为企业新吸纳的全体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本年度不再执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另悉,申请新吸纳劳动者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的中小微企业,不限企业所属行业,大型企业应属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类行业”范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期为年1月至年12月。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首页点击“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入口”,进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实行在线办理。

各县区业务

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

牡丹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定陶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高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曹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成武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单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巨野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郓城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

鄄城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东明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本文来源: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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