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4号),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成武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司法保护“避风港”。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为60.5%。对21名被侵害妇女儿童开展心理疏导60余次,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立体化帮教,通过帮教的9名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挂牌家庭教育指导站和婚姻家庭辅导站,首创集法治教育、纠纷化解、心理呵护等职能为一体的“七彩虹桥”工作室,发出《家庭教育令》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余次,对一名聋哑女孩及时变更法定监护人,顺利解除婚约退还彩礼,助其重返校园。在11所中学揭牌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构建隐患排查四级网格,实施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项保护”。组织26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余场,新媒体发布相关视频余条、信息余条,受益学生达20余人。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困境儿童档案、不良行为线索档案余份,建档的未成年人中,无一名走上犯罪道路。对名特殊儿童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联合11家单位制定《成武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对3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救助,发放专项救助资金11万余元。
来源:成武县妇联
(编辑左海燕审核高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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