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3月10日,菏泽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简称《通告》),划定了年3月13日至15日全天(农历二月初一00:00至初三24:00)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通告》指出,禁燃禁放区域为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全区域,各县区县城所有街道办事处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其他区域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强调,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导致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污染。为总结教训,做好今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3月10日下午,菏泽市召开年元宵节期间大气污染严重县区及乡镇约谈警示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高荣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昌修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元宵节期间,菏泽市辖区内没有形成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条件,无法启动应急响应,同时也没有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因此禁放区外成了管控的空白地带,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使得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在没有外部污染输入因素的情况下,出现了持续15小时的重污染过程,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会议通报,东明县、巨野县、郓城县三个县最先达到重度污染级别,郓城县的唐塔街道办事处、杨庄集镇、丁里长街道办事处、随官屯镇、张营街道办事处、黄泥冈镇6个乡镇及曹县的楼庄乡、成武县的汶上集镇、牡丹区的李村镇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最重,对以上县区及乡镇提出约谈意见并计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各县区、乡镇要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查找本辖区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会议要求,要坚决做好下一步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门队伍,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上日程;落实禁燃禁放通告,在执行《菏泽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要抓好禁燃禁放通告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的原则,建立县区政府、镇街、村(社区)三级禁放工作机制,将禁放责任分解到位;加强部门协作,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牵头责任,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确保及时打击处理;强化考核问责,在本次通告规定的时间段,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空气质量数值突高甚至爆表的县区和乡镇,排除气象因素后,将视为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依据《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对党政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近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等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曹县楼庄乡、牡丹区李村镇、成武县汶上集镇,郓城县杨庄集镇、唐塔街道办事处、丁里长街道办事处、随官屯镇、张营街道办事处、黄泥冈镇等9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赵晨光通讯员菏环宣菏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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