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山东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第83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近日,山东省多地卫生监督机构深入企业一线,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
济南市
根据济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济南市多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协同中小企业办公室、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员,成立联合检查专班,对准备开始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制度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必要疫情防控物资和消杀队伍及器材的配备、员工健康信息登记、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生产及生活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以及指导职工进行个人防护、加强员工宿舍及就餐管理等情况。
同时,向企业负责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对不同场所合理、有效地正确使用消毒产品,做好外来员工隔离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疫情隐患,为企业顺利复工提供有力保障。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存在的防范意识不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监督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待整改落实后方可投入生产。截止目前,济南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监督员74人次,检查企业28家。
青岛市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外省到青岛人员不断增加,为有效预防控制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入或扩散,青岛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辖区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要求,积极动员,开展企业复查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督导。
青岛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制定并下发《复产复工企业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制定全市统一的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表,重点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工作预案(方案)、复工复产人员排查与管理、企业职工防护措施落实与管理、各类场所消毒措施落实与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五个督导组对全市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专项督导。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和基层政府联合,开展广覆盖的复产复工企业督导工作,同时建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