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即将告别“野蛮生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线下实体商业带来冲击,直播带货顺势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直播带货所带来的人气造假、虚假交易、质量欠佳等问题也层出不穷,急需监管。从今年7月开始,多份针对直播带货的规范标准将正式实施,激进发展的直播带货将进入“监管时代”。
直播带货问题频出
目前,直播带货仍在快速发展中前进。然而,直播中产品质量差、虚假宣传、流量造假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万场。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65亿,占网购用户37.2%,占直播用户47.3%。
而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直播带货消费存在不少问题。在30个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有九个样本涉嫌存在证照信息公示问题;三个样本涉嫌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一个样本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
上述调查还发现,部分直播带货商家虽然标注“退货包运费”,但退货时实际支付12元运费,商家只补贴10元运费;在微博直播带货过程中,部分直播除了主播语音介绍,平台和商家页面没有任何商品的文字或图片信息;还有个别直播带货商家要求先交定金,并提示“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否则无法提交订单。
商品质量差、描述与实物不符等是目前较为常见的问题。“我之前在某平台看‘吃播’时购买的虾干,到货后发现包装十分简陋,且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后面再找客服退货,对方也是百般推脱。虽然吃起来味道没什么太大问题,但心里总不放心。”有消费者表示。
此外,部分直播产品“销量奇迹”的背后其实是刷单作祟。有媒体报道,某商家花费25万元寻得一个直播坑位,最终卖出50单惨淡收场,第二天还出现了部分退款。
今年6月中旬,杭州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函要求杭州朴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返还20万元坑位费并赔偿一切损失,因为发现该公司和主播存在刷单行为。杭州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表示,由于杭州朴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恶意刷单,不仅未能完成销售要求,开播次日还出现大量退单,导致品牌方店铺被淘宝平台认定为虚假交易,并被处以降权及扣除12分的处罚。
7月起相关规范将实施
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中国广告协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单位、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大力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规范》作为自律文件,主要是倡导引导自律自治,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也通过一定措施来保障自律的有效实施,如可以视情况进行提示劝诫、督促整改、公开批评,对涉嫌违法的,提请政府监管机关依法查处等。
中国广告协会表示,将加强对本《规范》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向社会公示规范实施情况,如发布“红黑榜”,以扶正抑偏,激浊扬清。
以下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全文:
前言
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社会化营销方式,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构建包括政府监管、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在内的社会共治格局。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诸多要素带有明显广告活动功能和特点,广告活动的各类主体也积极参与投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是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广告协会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