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次密接的紧急公告
年11月15日接某县疾控中心转协查函,获悉曹县居民冯某某(男)11月10日与某省某县疾控中心初筛一深圳入境复阳病例曹某某存在密切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冯某某于11月14日晚上到曹县嘉华羊肉汤馆(医院东邻)就餐。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目前,密切接触者冯某某已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11月1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特提醒广大市民,凡11月14日17:41—18:57在嘉华羊肉汤馆(医院东邻)就餐者,立即联系所在镇街报备,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县疾控中心传防科)
曹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16日
成武县疾控中心关于
紧急寻找密接、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年11月15日,成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成武县居民曹某某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
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成武县立即采取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成武县已对其5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曹某某及其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曹某某
9月4日自坦桑尼亚入境,从深圳机场下飞机后被直接转运至当地维也纳酒店隔离。
9月18日核酸检测阳性转医院治疗,自述9月24日核酸检测转阴性,至10月19日解除隔离,乘机场大巴,转乘飞机回家,按规定在成武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结束后,11月2日至9日居家健康监测。
11月10日做过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下午15时骑电动车自行去九女集北门中通韵达快递点、九女集街西段圆通快递点取快递件,前往菜市场买鸡。
15时48分到九女集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之后在九女集镇闫楼村阳阳超市购买香烟前往曹县古营集冯庄走亲戚,17时左右返回成武县家中,未外出。
11月11日15时由其母亲送往九女集镇五岔路口,17时左右乘公共汽车(鲁RF)前往江苏省昆山市。
二、时某某
11月10日下午至15日,在九女集北门中通韵达快递门市,期间一直佩戴口罩。
三、冯某某
11月11日至13日自述居家,一直未外出。
11月14日9时,骑电动三轮车到文亭街道办事处(县五中后面)天主教堂聚会,下午去九女集镇步楼行政村曹口后街邻居家中串门,停留十多分钟,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5日下午去邻居家串门,停留大约40分钟。
四、张某某
11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一直在九女集镇闫楼村阳阳超市。
11月11日12时左右,到县城老公路局门口向东第三家门市(县委西批发街)批发花生、沙土瓜子,14时到九女集镇姜庄拉货后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2日至13日居家,未外出。
11月14日下午3点到九女集长远建材门市购物;
19时30分,和妻子医院新院区住院部12楼神经内科12病室看望住院患者,全程佩戴口罩,停留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
11月15日下午到九女集镇姜庄拉货。
五、步某某
11月10日至14日下午一直居家,未外出。14日晚和张医院看望住院患者。
11月15日居家,未外出。
六、贾某某
11月10日至15日一直在九女集街西段圆通快递点门市。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