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容错决定书给我吃了颗定心丸,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对我来说是保护也是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敢作为还要会作为、善作为。”近期,德州市武城县一名科级干部收到武城县纪委监委送达的书面容错纠错证明,心情非常激动。
武城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既全面收集证据,核查清楚真相,又区分错误性质和不同情形,确保精准处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容错纠错力度,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应容尽容。
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开展容错纠错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印发《进一步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通知》,发放“十种情形”明白纸,督促各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合理细化容错纠错情形,落实容错纠错工作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容错纠错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担当、不作为,应容不容、应纠不纠,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嵌入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将容错纠错贯穿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对在信访举报、上级反馈、自查自纠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主动开展容错纠错,相关案例每月报武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备案;武城县纪委监委实行《关于进一步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做好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在线索初核、案件查办中同步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在和被核查对象谈话时出示《实施容错纠错告知书》,告知是否符合容错纠错情形,一案一单填写《容错纠错鉴定表》随卷备查。在审查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描述容错纠错情形。
建立容错纠错联审机制。武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案件审查结束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每月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承办案件部门,对查结的每起问题线索实施容错纠错情况进行再审核,确保全部实施到位,并遴选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同时坚持容纠并举,在容错的同时启动纠错程序,及早纠偏和及时补救工作上的失误和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降低影响。
年以来,武城县纪委监委先后为8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25件次,开展回访教育31人次,让敢于担当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创业热情,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海峰通讯员方明伟刘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