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齐鲁晚报
通讯员 周逢源
成武县民政局通过规范村级权力运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关系,积极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建设。
在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创建工作中,各村(居)按照《村务公开目录》要求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统一规范公开内容,包括学习宣传、本村概况、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会议情况、村务监督、财务往来、集体“三资”、政府拨款、公益项目、通告栏等公开事项,通过全面厘清公开事项、规范公开目录、严格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使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明细,公开内容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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