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济南大学制定了学校年地方专项招生计划,包含17个招生专业(类),共计人。
01、报考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1)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年夏季高考;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02、实施区域
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名单如下):
济南市:商河县、莱芜区(原莱城区)
淄博市:沂源县
枣庄市:山亭区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
聊城市:东昌府区、茌平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德州市:德城区、陵城区、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齐河县、禹城市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
03、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04、资格审核
从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审核表》,考生本人在《审核表》指定区域签字确认后,于6月30日前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材料为《审核表》、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完毕后,将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机构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各市教育(教体)局汇总并复核所辖县(市、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复核通过的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于7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纸质版加盖市教育(教体)局公章后邮寄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子版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平台( 05、录取程序
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单设志愿代码,与其它常规志愿混合填报,投档录取规则与其它常规志愿相同。具体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发布。
06、违规违法行为处理
对通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除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外,还应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