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1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紧急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岗复工的人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所在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地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和职工返岗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规模性现场招聘活动、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和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参加线上求职招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不早于2月17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1月29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根据通知,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
关于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高等学校、技师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学校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迟学校开学时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科学评估并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延迟开学期间,各地要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职责,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做到让学生停课不停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做好家校沟通,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防疫知识学习,合理开展体育锻炼,做好心理健康辅导。
三、强化工作监督。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严格禁止学校擅自提前开学、教师违规集中补课、学生提前返校等行为。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的行为,依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春晓报道)
速报!
山东新增确诊15例,累计例
年1月29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5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济南市3例(市中区2例、天桥区1例)、济宁市3例(任城区2例、曲阜市1例)、淄博市2例(博山区)、潍坊市2例(奎文区、安丘市各1例)、威海市2例(环翠区、文登区各1例)、青岛市1例(平度市)、烟台市1例(芝罘区)、聊城市1例(东阿县);新增出院病例中,青岛市1例。
目前有疑似病例79例,其中:青岛市38例,菏泽市8例,德州市8例,威海市5例,泰安市5例,枣庄市、滨州市、聊城市各4例,临沂市2例,潍坊市1例。
截至1月29日24时,山东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例,出院病例1例。其中:确诊病例中,济南市14例(市中区10例,历城区、天桥区各2例)、青岛市18例(黄岛区5例,市北区3例,崂山区、平度市各2例,即墨区、市南区、城阳区、李沧区、胶州市、莱西市各1例)、淄博市6例(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各2例)、枣庄市8例(市中区5例,薛城区2例,滕州市1例)、烟台市13例(芝罘区4例,福山区3例,莱州市2例,莱山区、牟平区、海阳市、莱阳市各1例)、潍坊市7例(奎文区、临朐县各2例,高密市、安丘市、昌乐县各1例)、济宁市8例(任城区6例,曲阜市2例)、泰安市3例(东平县2例,新泰市1例)、威海市14例(环翠区7例,文登区4例,乳山市2例,荣成市1例)、日照市8例(东港区7例,五莲县1例)、临沂市16例(兰山区、河东区各5例,费县2例,莒南县、郯城县、沂水县、沂南县各1例)、德州市11例(德城区、禹城市各3例,庆云县、乐陵市各2例,宁津县1例)、聊城市5例(东昌府区2例,临清市、莘县、东阿县各1例)、滨州市7例(邹平市3例,惠民县2例,滨城区、阳信县各1例)、菏泽市7例(巨野县3例,牡丹区2例,成武县、东明县各1例);出院病例中,青岛市1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其中已解除医学观察61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32例,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大众日报、健康山东
原标题:《山东通知:省内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不早于2月17日,高校开学不早于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