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哄抬物价,必重罚大众日报

我省将第一时间查处并公开曝光价格违法行为

□记者赵小菊报道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重拳出击,坚决亮剑,对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近日,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山东博远医药有限公司博仁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将进价为3元/包、4.5元/盒、7元/盒、1.2元/个的不同规格口罩,分别销售为10元/包、10元/盒、20元/盒、3元/个,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未明码标价,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新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立即纠正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给予顶格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拟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郓城县顺顺劳保百货用品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郓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整改,拟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利津县惠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五味赖氨酸片等部分产品未明码标价,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公司作出顶格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口罩等防疫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乱涨价的现象,要立即深入药店、超市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坚决刹住这股歪风。”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侯成君近日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作出明确要求。

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为震慑潜在违法者,我省当前坚持从快从重查处,各级市场监管系统收到投诉举报后将尽量在24小时内查处办结并予以答复,复杂案件24小时内无法办结的,至少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办结后及时答复。行政处罚结果将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加大违法成本。同时第一时间公开曝光,直接点名到人,到具体单位,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我省严肃查处4起哄抬物价违法行为

拟对德百集团罚款万元

□记者杨润勤报道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持续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用品的市场价格监管,从快从严从重严厉查处哄抬口罩价格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2月1日再次曝光以下价格违法案件: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白菜售价9.98元/公斤、白萝卜售价9.98元/公斤、九合韭菜售价59.8元/公斤,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月28日,德城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菏泽市成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反映,对成武县文亭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文亭永康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出售口罩时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相关价格违法行为,成武县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调查,责令该店停业整顿。

1月30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对滨州市沾化区济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该店在销售鱼腥草合剂、板蓝根颗粒、热敷贴时未标明价格,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拟对其按顶格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2月1日,潍坊市昌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昌乐润生堂三店及其总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销售防尘口罩时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昌乐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其按顶格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第一批疫情防控防护用品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记者赵小菊报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组织全省系统迅速行动、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办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违法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今天,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疫情防控防护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1月28日,宁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公安局移交的一起涉嫌销售过期口罩的线索,该局联合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娄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江苏南通购进一批非医用口罩于宁阳一小区民宅内进行分销,现场共扣押过期口罩只。目前,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1月28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投诉举报,一举查获崂山区好速派便利店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的违法行为,涉案物品共计只。目前,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并将供货方信息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月30日,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某医药连锁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封生产日期标注为“年2月2日”的口罩只,并责令召回。目前,东阿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1月30日下午,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巨山街道一洗化用品超市销售的口罩存在质量问题。经查,该批口罩涉嫌存在“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问题。涉案一次性口罩共只、3M口罩只。目前,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1月30日,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舆情监测及市场摸排,与市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一举查获济南市某公司涉嫌销售无证及假冒伪劣一次性口罩、“3M口罩”和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经初步调查,涉案口罩达余只。1月31日,执法人员根据掌握的线索,对一处销售河南飘安口罩的窝点进行查处,现场发现并扣押涉案口罩余只。目前,该案因涉嫌刑事犯罪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1月31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日照市山东路一诊所内查处一批假冒“飘安”口罩,现场扣押涉案口罩只。目前,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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