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
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目录
一、李某某与王某甲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合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二、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求学路
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政公益诉讼案——多维落实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保护
四、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Z电竞酒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共促电竞酒店新业态监管治理
五、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公益诉讼案——让未成年人普惠政策落实落地
六、程某甲与A公司网络消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协同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七、陈某乙与郑某某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筑牢困境儿童兜底保障
八、陈某某监护监督、司法救助案——开展多元综合保护救助
案例一
李某某与王某甲
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
——合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一、基本案情
王某甲与李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于年育有一女王某乙。年2月,二人协议离婚,并约定王某乙随王某甲共同生活。
王某甲多次因琐事对王某乙体罚,致王某乙身心受到伤害。
二、履职情况
(一)畅通强制报告平台,迅速联动综合救助。年4月,王某乙就读学校通过上海市长宁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报告,王某乙多次遭受父亲体罚。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联合公安机关充分听取王某乙意见,将其转移安置至其母李某某处,并对王某甲进行法治宣传和训诫教育。针对王某乙情绪低落状态,联合学校进行心理疏导。
(二)审慎评估监护能力,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年6月,李某某就变更抚养关系事宜向长宁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长宁区检察院对王某甲的监护能力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跟踪评估,发现王某甲有继续侵害王某乙的危险,遂支持其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配合法院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根据协议,王某乙随李某某共同生活,王某甲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三)跟踪提供分类指导,督促落实监护责任。长宁区检察院持续开展动态跟踪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王某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年1月,长宁区检察院联合长宁区法院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对王某甲进行训诫。针对李某某在外奔波较多、对王某乙情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