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守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防护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驾乘车辆时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大家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同时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上午9点,交警医院路口开展整治,仅这一个路口,半个小时的时间内,就有10多位驾驶员受罚。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刘瑞提醒广大市民,骑行电动车出行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珍爱生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身体各部位受伤概率最高的就是头部,约占64.8%。而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安全头盔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也达到了1.5倍。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出门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记者刘森编辑左海燕审核高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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