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扬州警方通报,64岁的毛某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调查。毛某宁现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正在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接受救治。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何量刑?法律界人士对此案作何解读?此前全国其他城市类似案件如何审理或宣判的?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进行了采访和梳理。
立案调查!64岁女子擅离南京,致扬州疫情扩散
根据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通报,7月29日,该局已依法对毛某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毛某宁户籍地为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为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
根据这份通报,年7月21日,毛某宁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州,住在其姐姐毛某亚家中。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医院就诊并被控制。7月28日,毛某宁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可疑阳性,经扬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即由负压医院隔离治疗。当日,由扬州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被转运至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
毛某宁为何此次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据这份通报可知悉,7月21日至27日期间,毛某宁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同时,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散传播。
据“健康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