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办、学、用精品案件成为菏检人的业务精神”,这是菏泽市检察院党组对业务工作和办案检察官提出的要求。近日,为实际检验各县区检察院案例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精品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检察院首次组织了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振华主持活动。
活动邀请市检察院及各县区检察院业务骨干担任评委,采取县区检察院自评推荐,市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推荐评分,评委现场集中总结点评、评分的方式进行。前期,为推进案例规范工作,市检察院在局域网设立案例栏目,定期选登县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案例,截至11月26日,共刊登案例74件。
评选活动中,各县区检察院自评推荐25件案例参评,经过市检察院指导部门书面评审和评委现场点评、打分,最终13件案例脱颖而出,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检察等方面。既包括了新冠肺炎防控、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等与当下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案件,又包括了未成年人罪错分级、知识产权、行政监督等案件的创新探索。
评选过程中,评委又从自身专业领域对案例优点、不足之处进行客观点评,鞭辟入里、一针见血。整个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及时公开,同时对今后案例评选开展次数、开展方式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王振华副检察长对今后的案例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案例工作。认识到案例工作有利于法律法规统一理解适用,提升司法公平正义,杜绝同一类案件处理方式不同的情况。二要切实做好案例总结工作。捋顺研究室与各业务条线工作任务分配,明确业务部门指导对于案例工作的重要意义。三要继续做好案例评选工作。制定评选工作相关制度办法,细化操作流程,加强对案例写作格式、写作方法的培训,做到重点突出,行文规范,善于总结,将案例工作推向新高度。
年度全市检察机关
精品案例名单
1、于召仁骗取贷款案
(郓城县检察院)
2、田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成武县检察院)
3、对张红建与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确权纠纷依职权监督案
(牡丹区检察院)
4、单县永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
(单县检察院)
5、李玉芝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巨野县检察院)
6、李峰申请立案监督案
(牡丹区检察院)
7、财产型执行违法监督案
(曹县检察院)
8、苏某某诈骗案
(郓城县检察院)
9、郑日康、郑金多与山东省成武县富达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
(成武县检察院)
10、支持起诉撤销赵某某监护权案
(东明县检察院)
11、闫德欢、闫德忠、闫德鲁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
(定陶区检察院)
12、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案
(曹县检察院)
13、王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开发区检察院)
文字:赵芮、程飞飞
图片:刘磊
编辑:吴宝杰
审核:唐晓玲、张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