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5号),加快推进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实现“跨省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学历公证证明材料
(一)必备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
2.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如遗失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所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补充性证明材料
1.有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学位公证证明材料
(一)必备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
2.学位证书,如遗失学位证书,所读学校出具的具有相关学位证明(原件)。
(二)补充性证明材料
1.有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公证证明材料
(一)必备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
2.驾驶证(原件)。
(二)补充性证明材料
1.有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纳税状况公证证明材料
(一)必备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
2.纳税证明(原件)。
(二)补充性证明材料
1.有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跨省通办”公证事项不受地域限制,申请人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公证书用于涉外或涉港澳台的,应当由具备条件或能力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等权威数据的,当事人可不提供原件。全市办理“跨省通办”公证事项公证机构联系电话如下。
山东省菏泽市曹州公证处:-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公证处:-
山东省曹县公证处:-
山东省单县公证处:-
山东省成武县公证处:-
山东省巨野县公证处:-
山东省郓城县公证处:-
山东省鄄城县公证处:-
山东省东明县公证处:-
菏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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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司法